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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Modified:2009/07/31











生死學研究中心
組織簡則

內 政 部 備 案
【台(九十)內社字第9027489號函】

壹:總 則

一、台灣超心理學會(以下簡稱本會)為研究生死學相關議題與現象,專設台灣生死學
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從事學術研究與社會推廣工作。

二、本中心之任務為掃除社會對死亡的迷信,發揮教化功能,導正殯葬風氣,普及社會
大眾對生死學相關現象之正確認識。

三、本中心主要工作在深入研究世界各國之生死學成果,採用學術化、科學化之學術研
究方法,提升我國生死學研究水準與社會大眾水準。

貳:組 織

四、本中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由理監事會推荐適當人選擔任之。主任因故不能
主持中心工作時,由副主任代行之,若副主任亦不能主持工作,則由本會常務理事
會遴選適當人士擔任之。

五、本中心設研究員、副研究員若干人,由主任提名本會適當會員以及國內外相關學術
團體專家、學者共同組成,經理事會通過後聘請之。

六、本中心研究人得視研究個案情況增減之。

七、本中心研究人員均發給聘書,俾建立向心力,便於共同參與研究與推廣工作。

八、本中心除行政人員有行政津貼外,其餘研究人員均為無給職,任期二年。

參:工 作

八、本中心為提升國內生死學研究績效,每年至少召開研究成果發表會二次。

九、本中心為普及社會大眾生死學之認識,應不定期舉行相關主題之研習營、研習會或
研討會。

肆:經費與設備

十、本中心經費之來源: 
1. 由主任、副主任向社會各界籌募;
2. 由研究人員就研究主題向適當機構籌募;
3. 由委託研究與推廣之當事人支付所需之必要費用; 
4. 其他各界熱心人士之捐助。

十一、本中心應備置精密研究儀器,以利研究工作。

伍、附 則

十二、本簡則由本會理事會通過,報請內政部核備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生命倫理學(Bioethics, Biomedical Ethics)」一詞源自希臘字根「biose(生命)」和「thike(倫理)」,是應用倫理學的一支,專門探討伴隨生命科學(biological/life/medicalsciences 發展所衍生的道德倫理爭議。 生命倫理的研究不僅針對醫療保健的倫理問題;而是為了更深入了解生命科學成果對人類發展的各種影響。由於生命倫理的研究議題過於廣泛,除了生命科學和醫學之外,其他領域的論點也必須加以考量,如哲學、法律、經濟、心理、社會、人類學、歷史、政治、媒體等,方能達成有效的討論。生命倫理的探討主題包括:
1.
生死學,與醫學研究。
2.
病患與臨床醫事人員的互動,病患權益,醫療資源分配。
3.
醫學科技對人的影響,與生命科學對環境和自然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