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總 則
一、台灣超心理學會(以下簡稱本會)為研究生死學相關議題與現象,專設台灣生死學
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從事學術研究與社會推廣工作。
二、本中心之任務為掃除社會對死亡的迷信,發揮教化功能,導正殯葬風氣,普及社會
大眾對生死學相關現象之正確認識。
三、本中心主要工作在深入研究世界各國之生死學成果,採用學術化、科學化之學術研
究方法,提升我國生死學研究水準與社會大眾水準。
貳:組 織
四、本中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由理監事會推荐適當人選擔任之。主任因故不能
主持中心工作時,由副主任代行之,若副主任亦不能主持工作,則由本會常務理事
會遴選適當人士擔任之。
五、本中心設研究員、副研究員若干人,由主任提名本會適當會員以及國內外相關學術
團體專家、學者共同組成,經理事會通過後聘請之。
六、本中心研究人得視研究個案情況增減之。
七、本中心研究人員均發給聘書,俾建立向心力,便於共同參與研究與推廣工作。
八、本中心除行政人員有行政津貼外,其餘研究人員均為無給職,任期二年。
參:工 作
八、本中心為提升國內生死學研究績效,每年至少召開研究成果發表會二次。
九、本中心為普及社會大眾生死學之認識,應不定期舉行相關主題之研習營、研習會或
研討會。
肆:經費與設備
十、本中心經費之來源:
1. 由主任、副主任向社會各界籌募;
2. 由研究人員就研究主題向適當機構籌募;
3. 由委託研究與推廣之當事人支付所需之必要費用;
4. 其他各界熱心人士之捐助。
十一、本中心應備置精密研究儀器,以利研究工作。
伍、附 則
十二、本簡則由本會理事會通過,報請內政部核備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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