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研
究
:
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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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科學實驗理宗教妙法移項──迴互輾轉差動演繹法☆
過去可能曾有一些科學實驗(事)(事)被拿來證明了某個宗教玄理(理)(理),但其實若重審實驗,必然發現實驗數據並非只是如所預期只對應此理,而會有一”出差”,因為”事””理”是不會全然單純地相應的。亦即能顯示一理之事證必然另對更多的理也有所顯示。那總被省略掉的”出差”其實便隱涵著”差動演繹法”的動力──這出差便是下一個主題!由這額外的事相發現,可以再演繹推測其所對應的”理”!而由此理,此新研究主題又必會引伸涵蓋更多的理,又可對應其他的事相待實驗印證。────如此,就是使科學菩薩的宗教玄理不斷進化成「數式實語」的「事(科學實驗)理(宗教妙法)
移項差動輾轉演繹法」: 移項差動輾轉演繹法」:
30【Φ理→A事;
A事=Fa(Φ,Ψ,Ω)】
由曾欲證明的一理Y=Φ(X)
─→得到印證了yi=Φ(xi)的必要條件[實驗A]事相F(Φ(xi))
{y’1=Fa(Φ’(1)), y’2=Fa(Φ’(2)), y’3=Fa(Φ’(3)), y’4=Fa(Φ’(4))….
………第一回「印證事」!
31【將Φ移項/Transposal顯露Ψ,Ω】
[實驗A]事相實驗的數據資料集合{y’1=Fa(Φ’(1), Ψ(1)), y’2=Fa(Φ’(2), Ψ(2) ), y’3=Fa(Φ’(3),
Ψ(3)),….}除了包含{Φ’(1),Φ’(2),Φ’(3)….同時必然預期外相伴出現事相Ψ(1),
Ψ(2),Ψ(3)
─→將已掌握的Φ移項/Transposal,顯露Ψ,Ω,又對應出一理[y’/Φ’]i=Zi=Fa(Ψ),滿足Fa(n) =Zn, Fa(n+1)
=Zn+1…..,
由Χ=Fa(y) ─→又必然相伴出現的理相Ψ,Ω….
32【Φ,Χ,Ψ,Ω→使Φ,Χ,Ψ,Ω個別對應的B事】
Φ,Χ,Ψ,Ω…. ─→又對應出一組新實驗,實驗得到新事相
………第二回「印證事」!
33【Φ,Χ,Ψ,Ω→B事;
B事=Fb(Φ,Χ,Ψ,Ω.......)】
以此邏輯,演繹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