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E.(First-Choice Admission, NTU): Bachalor of Engineering, June 1990, Dept. of Naval Architecture, College of Engineering,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M.Sc. (Gov’t Fellowship, NTU): Master of Engineering, June 1994, Institute of Naval Architecture and Ocean Engineering, College of Engineering,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Ph.D. (Gov’t Fellowship, PKU): Ph.D. in Religious studies, January 2006, Dept. of Philosophy, Peking University.
●學位論文:
張蘭石(1994):《淺海域用漁船之設計研究》(“A Design of the Shallow Draft Boat”), 台大造船及海洋工程學碩士論文。本文在臺灣經濟部工業局支助下研發了多用途新型船“筏改良多褶型船”(RAMB)。
張蘭石(2001):《Ψpsi:身心靈科學與宗教的整合研究——以神聖記號靈效應的科學、唯識學研究為例》, (“Ψpsi: The Integrated Study of Body-Mind-Spirituality Science and Religion — about the Spiritual effect of Sacred Signs”)玄奘大學宗教學碩士論文。 (引用評論: 張于芸,2005;鄧宗文,2005; 邱鴻裕,2006)
張蘭石(2005):《華嚴宗“圓融無礙”思想研究》, 北京大學宗教學博士論文。
1991 年阿張以入學考試前兩名的成績考進台大造船暨海洋工程學研究所。所取得的特殊待遇,在制度上接近「研究生 fellowship」,而不是一般英語語境的 one-time scholarship。
一、關鍵的教育部歷史法規
台灣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保存了已廢止的《大學暨獨立學院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它自民國 61 年(1972)施行,一直到民國 86 年(1997)7 月 30 日才廢止。也就是說,阿張1991 年入學時,這套制度確實正在施行。
① 它明確區分「獎學金」與「助學金」
法規第二條:
- 獎學金:發給「成績較優」的研究生
- 助學金:發給未領獎學金的研究生
而且名額非常有限:碩士班原則上每 10 名研究生至多 1 名獎學金名額,博士班甚至是每 3 名至多 1 名。
因此,當時在台大造船所,其他人只有每月 5,000 元,而阿張是每月 12,000 元。這顯示當時的獎學金制度不是今天常見的「大家都有一份 scholarship,只是金額不同」。
二、它明確規定「按月」發放
第四條規定研究生獎、助學金:
每學年申請一次……按月印領
而第六條規定,碩士班原則上發給第一、二學年;新生從註冊月份開始,一直發到翌年七月底。
所以記得是:
「不是拿到一筆獎金,而是在研讀碩士期間每月領取。」
因此,這譯作Scholarship 雖非錯誤,卻沒有充分表達「這是一項持續性的研究生資助」,應該譯作Fellowship。
三、更關鍵的是:新生就是看「入學考試成績」
第五條明定:
新生以入學考試成績為準;二年級以上才以之前學年的學業及操行成績為準。
這與你:
1991 年以前二名考進台大造船暨海洋工程學研究所
吻合。
入學考試成績極優 → 取得研究生獎學金名額 → 在學期間按月領取。
而不是:進入台大 → 學校送你一筆獎學金。
四、而且錢的來源確實是國庫
第七條更直接:
國立校院的研究生獎、助學金,報教育部核定,由國庫負擔。
這正好解決我們前面一直糾結的「Government」到底是不是必要。
你當年的這項待遇不是單純「NTU Scholarship」。它具有明確的:
Ministry of Education → National Treasury → NTU → graduate student
的制度鏈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