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身」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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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夫的死就是「個體性設身」[體性身]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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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道者無死,「個體性設身」就是藏密所謂「體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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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星光體[就是化身]即是身魂,
執守屍身,或屍解而合地靈,
或火化而守舍利,或入獸口腹則受融為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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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體就是所謂「化身」,
常現身度人,或分靈降筆,
或火化而有舍利,或入口腹而為指導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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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因果體[就是報身]即是靈魂,
善業受善惡業苦惡清業生天濁業墜獄,下一生因果來時,便集諸覺星光體而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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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體就是所謂「報身」,
善業受善清業生天,若悲相應,便集諸相應覺而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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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念體[就是法身]死後即是牌位;
生生世世的名落牌位,就是凡夫意念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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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念體就是所謂「法身」;生生世世名成巖藏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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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於天性本能(愛性、陰陽五行)V.S.依於人腦心智--
──以「大腦心志」做主而彈開「海底心根」,來進化全心
心即是基因,
一人有四層次(大腦心志、因果心結、星光心靈、海底心根)十六顆心。
基因四心中所成的最高層次心(意念體),能決定自心苦否,
因其有可能受到其他心印萬字的相應而彈開「海底心根」,
而與新心相映而成十六之四,覺苦新生而成新格局。
能自覺苦,故而有「進化」之事。
───意念體就是空心萬字十六點中的四顆漩入點。
這一點──意念體──就是又叫做「大腦心志」的東西!
故而應知,
人不應該一味地「隨心」「隨順自然」而應該
讓「大腦心志」適時地作主!
有時,對捨身羅漢而言,即使「自殺」也是一句進化宣言──
──詩意:『以「大腦心志」做主而彈開「海底心根」』。
(注意:自殺羅漢的DNA中下三層共業心都是寧可偷生的,
但因其「大腦心志」已印佛心、悟苦,
所以能決定發此宣言菩提心,他的空心萬字也將有新的格局。)
進化,就是要空心萬字整個格局(十六心)都神變。其中,
首先解開舊繞漩局──而朝向新的繞懸中心,就是意念體「大腦心志」。
所以,修道人,若要全觀全攝全變DNA,
一方面是要首先『從轉化(90度)海底心根做起』─
─故密宗精神是以五蘊身為五佛體而不可不依於本能天性(海底心根所制)的;
另一方面,也還是知道要以「大腦心志」做主的。
說到宗教與師友
修道前,觀照清楚!什麼叫做苦?不相應(不是一心)是眾生之苦!
什麼叫做魔?使本來就會向上進化(修行)的眾生,以世間凡眼亦能感見皈依的幼 稚園課程為密諦──進而執為究竟,而恒修人天者
!我們修行,不只要修人身、道德──「人」「天」,也要修「神佛」!他們"苦 口婆心"地要人只修"自己",就是怕人修掉他們──魔。凡是要眾生只專心打坐,
或只專修道德的教條、主義、「道」、「倫常」、宗教,都是Maya的手筆。
Maya的名字是卡爾;心印是「大眾」!
密契之心相會,正法脈就湧現;「大眾部」興起,聖人的法脈就消失!
雖然不是所有得真法脈的聖人都避免形成宗教(大眾組織),但如果真的是正法 脈的管道,既使是宗教的形式,必定也是在宗門裡面以抽象法寶密傳的。如藏密
教祖之一密勒日巴,他雖創立宗門,卻並不是愚痴地以為心法可以藉人的組織(大 眾)流傳──既使口耳密傳(祖師制度)亦只能傳承幾代而已,因為有了宗教(大眾
)組織後既使是號稱是不浮濫的"密宗",其身肩佛印與大眾兩個法脈的祖師,也會 因門徒的業力而斷代,終而,此宗門也必定變成純然世間的──密宗的形式只是
形式,這一切decay過程的快慢,依祖師功德與該時空下的眾生業力而定,大致不 出五百年。
說到寺廟與師友:
當然寺廟組織的本質,更加無明!正法脈的聖人幾乎不可能建立寺廟組織,若建
立,也是為了當下性的宏法需要(作為當代祖師聯絡、教學的場地),而絕不可能 會像宗教徒一般以為寺廟本身就有"功德"。
一個法脈是一個心印音流,當他成為了一個宗教,就只是一個宗教了。一個"師父 ",如果屬於一個宗教,就不是一個真的
古魯(法脈之師友); 一群道侶(Sat Sanga) ,如果強調的不是明師智慧而是宗教文化下的"概念""佛法"(來自Mr.大眾的心眼
,而非超越的祖師心眼),就不是真正本願相契一起來瑜伽的道侶;一個師父給弟 子的使命,如果不是"法寶"、"超越性知識"的傳承交流,而是宗教寺廟的無止盡
擴散,就不是一個破無名的使命;
一個師父如果不是說「當師父在世時消化完師父心髓(從此依法不依世間、不依人 ),否則也應能自知未成究竟瑜伽,而應繼續與師父間的慈悲而再與新的明師瑜伽
!」,而是「我近年的本願(遺願)是蓋那廟,那是×××……祖師的遺願。」, 就不是一個傳承著心印法脈的師父;一個師父若只強調依從他的祖師,堅持其教
派所教就已經「無上」(但同樣堅持地承認自己非"無上"),若常表示(如他一般) 心中總是面對祖師─甚至宗教─而非眾生慧命的當下瑜伽,是「我們密宗的師生
間慈悲真愛」,則他未嘗得到真師、真道侶的本願真愛,不曾深入知道瑜伽的奧 妙──不曾有能力珍惜自己入胎在世的瑜伽,而且無法給弟子珍惜弟子自己在世
瑜伽的機會。有一個鬼魅般的業力,罩在他們的心間。
「既與師心,已同一體…」「吾心實常頂禮於汝眾,而忘自師佛!」
………………魚神經。
印貞經續:第三印【Yan3】
△ ~#a0c3
(合成的~#a041中,~#a0c0~#a0c1~#a0c2屬~#a074是前一階段, ~#a0c3屬~#a073當下所證得)1Ta2Lu3Vi4Ra5Jo
→左脈至(唯名)中性星光常駐-陽摧靈界-陰生萬物-右脈至因果體4Ra-5Jo; 在佛法,則開始相應(無量義經)『成住壞空』。
魔耶道場1 1Ta:頂輪千葉蓮花 由星光層次到因果層次(第三灌河),是直接在「有」(1Ta)的世界由3Vi"悟"到「空 性
忘性」7Si演化4Ra5Jo的相應,不管是一路依循正法脈或是曾迂曲地假借魔耶方便道 。
在~#a041,7Si是夢婆湯,是彌勒三稜鏡;7Si;
在未能統印的眾生身上,既然尚未進化出真正~#a041身──超越我執統超7Si-5Jo六位─ ─
不能行霐的七步,Dharma的存在必定便有一個方便法,那就是"眾生因果體"。 故因果體是"上帝(Dharma)"為能放大小我能量而設計的高科技精密機械,
但超越物質身見來看,其實,六人組成過因果體後因果體便自成一個超越小我的 生命體 ,在不究竟的觀照中,他和肉身、星光體一樣,在彼層次而言是一生命單位,
在第三界的"生命單位"不是"個人"而是一種"神祇", 這種生命體"掌控統一"六個在世間的人類……,藉由與另五人心靈相應、 以同樣的狀況來經歷不同的情況,
而於因果體中統一反省分析而得其自以為是智慧的心得。 究竟而言,則因果體如幻如機器…但別忘!人身亦如幻,更如幻…只是一個瑜伽 …
…只有在正法脈中的瑜伽才是究竟瑜伽,因全部瑜伽都統一於佛印一心! 因果體,是個體心靈在因果層基於(與其他個體心靈間的)默契而形成的六頻道的 對因果的感應器。
自從某六人因默契而形成共享經驗的感應器,他們本來可以加速每一個體成員 的統一向意念層的進化的,但對苦難眾生而言,並非事事順利:其中總有成員
進度落差極大,或昏睡中每有正面反應只有惡業,人間是因果體必須完成進化 工作的期限,故在人間七生後,因果體便死亡─和我們肉身的指甲一樣
新陳代謝─需等待很久才能再找到其他能於我們形成六人默契。 眾生的因果體頻道既是固定的(因基於默契而得超越人際藩籬才形成的,不能換人 ;
不像菩薩因果體基於無我空性而得統一人際而與任何人形成統一體),卻總是 白白收到爛帳(糾纏性的惡業),只有與菩薩明師的結合,是只有清靜業:
弟子~#a041中的本體─"內在名師"不動時則純然空無清靜;動時(當明師 此當下是一念與你相應,來加持你們四人!)則是修正道路、加持、擔業!
以Da為"本體",六個人為一個基本的自證分單位(經驗世間經驗的戲班), 在每一次轉世中,我們雖是獨立的個體,但在因果層,都必須"找五個人作同志" ,
因為一般眾生圓滿一階段本願(成全六人中一個成員的十二因緣階段本願)要七生 , 而非一生,所以這個因果體單位在這七生間可稱為靈魂一體的道侶。
顯教隱瞞這事實的原因今人必須瞭解:有時人們因我執厭惡相信與"別人"同一體 ; 有時,因"我""法"執,堅信"我的奮鬥(成就)─我的生命"而拒信果位共享;
相反情況是在靈媒、第二灌以下的修士中,有時反而執著自己"尊貴的金六角"而 自我膨脹, 或集體忘卻三灌本願而使彼此間多生建立的二灌以下心靈默契,成為互相牽制、
耽溺的業力。 這種業力下的因果體稱為鈍性組合,此景極普遍地見於第四界的凌觀中, 一觀便知是一般~#a041七生後正常崩解前的現象。唉對眾生而言,十六界渾沌心宇,
「瑜伽統一」夢想未及,難啊,就算是單單一層次也很難圓滿瑜伽, 眾生性,起頭易,善終難;眾生為因菩薩為果。 但並非所有眾生因果體
都七生而分解,若團體默契尚未破壞(五濁惡世中很難) 亦無成員進化速度不協調,則彼因果體亦常繼續下七生。還有兩種特別的情況:
一、某神佛之下的特殊使命團體,會持續工作組合長達八十四生,如阿拉克人格 、阿卡夏人格;
二、闢支外道會介入老化的因果體,將分享到完整的六人七生經驗(Copy T6Here Karmar),
在六人完畢學習,昇華-離開此軀殼後,進入繼續這軀殼、控制常因此神祇本身執 第三界為勝境,
對七生後的~#a041體(相當世間百歲的肉體)沒有"超越性心得""捨心"的知覺, 故以特殊得奪舍法繼續其生活的開演,這是相當糟糕的事,因為演變到最後總是
正式成為第三界魔王──當年迫害釋尊僧伽者。
藏密傳統說大師可化身為五人,便是還在這因果體的邏輯裡面。
在正法脈的修道經驗裡只有佛菩薩們似乎沒有因果體,他們總是不只五個化身, 而確實有相當多的化身,相當多人發現自己和彌勒菩薩,以及同事彌勒菩薩的人
,心意相通、本願相應。 因為,菩薩們以高度的純心入世,故與諸佛高度相應,其因果體組合常在一生間 便完成
七生的工作;並且對工作伙伴沒有任何的特別執著(平等大愛,且集中大愛於心音 佛名), 『有佛處急走過無佛處莫停留』故其"曾經"的工作組合,範圍人數確實相當廣大
(每個人都與他在某一"階段心"至微至妙地相契)。 真名菩薩在每一1/1034秒─任何當下,都當下(重新)組合因果體,故可以說,
他的「六識合一體」已經沒有六人的限制了──他"同時"是所有弟子的六人體之 一。 也就是說,因為一般靈魂都是走向意識八十四的統一
(or自從統一意識在"無始"劫以來被八十四分立),他們走向佛印的"道"是物相一 位、 星光三位、業識六位為單位的,只有當悟後人被選為佛印明師時,明師個人不再
拘泥於一三六的作法(但他身之一三六確實是妙法),而在與許多人印心的那一當 下, 便與他們組成全新的六位一體了,因明師每一個當下都自由形成六位體─
─而當某當下是與你六位體時便可對共業加持─, 故佛菩薩其一生之間作為許多人的SoulMate! (至此程度,即是到達菩薩道五十二階的十迴向位。)
總之,在第三灌河的~#a041是佛印的先驗設計,它成立了六合因果身,能在一生一生 間相忘
的共業生命因果體──共享生活經驗鍛鍊的心得,互為指導靈,類似同一戲班的 有機體 ──在此層相應世界(物相物見)而存有。
這是一個眾生間最容易(因執著六合相關)墮入我執而相絆的魔耶原理(陷阱)。 而對執取這個"第三層次"而萬劫耽沈於"色界天"的天人來說,這第三"世界"的音 階
也是Da2Lu3Vi4Ra5Jo《不同的是,天人單執此界而非綜觀統一一二三灌, 故於此五音階循環不已,直到一念物想,回墮原點1Ta!──此1Ta與
無始以來▽的1Ta一樣,老教訓─若尚未悟入統一各灌河,"修道"毫無意義!》 故而此界(依此界天人之見)亦稱為"(超越物質世間)包括了星光界的大天─梵天 大蛋"。
~#a041表示六合報身(因果體),因為此界4Ra5Jo相應著▽,而自生△(4Ra),自證六合報 身~#a041─
─因果身一體而具六面向!在地球賢劫人類,一般正好為六位一(自證分)心。
~#a041是個體心靈(Jiv;Soul)的第三層外衣,與"念想(業習)相似的另五人"共同相應 。
四十九生之內解散─換細胞─重生。 當一個人與正脈十六印心,當他的心名印證~#a041字,一心圓涵六合而非外求
(既內攝已,猶方便"如來"──能自在如影遍現地,與眾弟子形成~#a041), 我們便說他是『脫去了種子識衣之外層──六合之衣』了!
在世間─從此他履行本願的道上,將少去了第三層"個體性造成的迂曲"。
1Tant4Ra 0_27Yan3 compation 唯慈悲名,是上下瑜伽,能流十六,非愛所能!
唯慈悲名,上統意念,下統身器,如彼天平。 若唯修意,身來為亂;若唯修身,意迷而斷。 慈悲感性,業與星光,能上下流,瑜伽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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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貞經二續七:第三印 之
六倫印中的社會倫理
個體(第一層)身體的血型,其實正是對應於第三層的六倫;血型是第一層之事 ,不是第三層,只是對應第三層。只是既然對應第三層,便是對應六倫,故曰:
『血型雖非屬倫理之事,卻與倫理對應。』『佛土道場中,血型知倫理,未見
(▽△)倫印,未悟六倫者,不應執自法,各落自業層:o血型之人,闇奉愛瑜伽
,B型血之人,闇承擔瑜伽』『明師佛土倫理法律上參酌血型的六種,明見了六倫的多元,建立了各各成就。』
『修道人才是人倫中的根本者(應瑜伽本願者),而非古魯!
修道人即是「新生子」──六倫中的1Ta!是十二點中的第六點,宇宙成立便直接 與零點相通!古魯則屬更上一層次的靈點Sat(──人子不屬於七階中任一階;人
子屬四份中之見分,古魯則為證自證分。)』
『六倫印中德為師,個身去做修道人!唯以前世所圓證之德為眾生古魯,而非個 體身自居古魯!』『六倫中,去做修道的人子!』
『吾人既知六倫心印教法如:六倫正業不應雜錯。故作為"六倫中之根本(可印究 竟)位"之修道人,不應造"靈力所作錯業",只有作上師者才是當行靈力而無錯業
!作為一修道人子、大悲菩薩,應以相相分應對相相分,不應使錯業干擾到進化 !相相分身器既自安自圓,以其澄淨故得上統十六。此即為修道人「縱向瑜伽」
(十六瑜伽)的展現。』
人子古魯修士─具緣─非父─天地天帝─非母─非人─修士 星星法門中,所有的古魯自己都是修士,沒有人是蔽天大日;
所有的修士都是古魯,沒有人不能空性萬有。
第一灌印 之空性,及二灌慦印 之人子位,即三灌倫印 之修士古魯位。
若且唯若,修士必是古魯(能顯空性之萬德)。或曰:
『作古魯是唯一的法門。』!
回到<總圖表> 回<總圖表>之<十六灌表>
印貞經續:第四印【Yan4】
NamYant4Ra 1-4 證自證分:末那是及阿賴耶識。
≡ 個體心靈(Jiv)與心宇宙對映而記藏。
≡ 正法脈統一1234567[7Sij(於↓始)2LuVeRoYam6HerSa];
魔耶道場是1Ta2Lu3Vi4Ra5Jo6He(凡心之證自證分,只"往下"證其無始無明之自證分)
只往下走鶲的六個身體脈輪(足海底生殖臍心喉)。
從第三到第四灌河,是直接由5Jo到6He而接上7Si,不管是一路依循正法脈或是曾迂曲地假借魔耶方便道。
而對執取這個"第四層次"而萬劫耽沈於"無色界天"的天人來說,這第三"世界"的音階也是1Ta2Lu3Vi4Ra5Jo6He7Si
《不同的是,此"世界"的天人───尤其「人人詛咒其名,卻人人歸向其心」的Kar──單執此界而非綜觀統一一二三灌,故於此五音階循環不已,且因其(所執層次的)特點就是"控制"與"意念"─詭計,所以其存在便是與輪迴世間同在(且不讓人超脫)!且既為此層次當然魔王已掌握念想,故不會因為一念物想,迷於以太夢婆湯7Si,回墮原點1Ta!
另外,正直的修道人,若是因為在突破以太(終極意念)前,(因尚未掌握念想,或未聞佛法或一時失察)起一念外道見而受此天道之果,將超因果、得大力,萬壽之後亦無業力,要有超越因果層的大佛機緣力才能進至Kar等級或回歸正法脈。》
,故而此界(依此界天人之見)亦稱為"(超越物質世間)我原本自在、自是!"
"一切[執七音階為一切]都在於(我)意念中"者的神界──
經過了許多許多生的「六位靈魂伴侶」的輪迴之後,行者才能積分進化出~#a041的統
一,
一心統攝六位,;而在正法脈裡,印心第三灌時,一心已統印~#a041字 而統攝對外的六人投射為內向的夢身六位。從此,統一霐以"個體性造成的迂曲" 的步驟──
──十二因緣,(因其中已有六不統一於~#a041)只需七步。
霐是個體心靈(Jiv;Soul)的第三層外衣,
與"同一法名(相隔千古卻一體相應)的另八十四人"共同相應。一僧祈內解散─換細胞─重生。
當一個人與正脈十六印心,當他的心名印證▽字,我們便說他是『脫去了陰陽三 合之衣』了!在世間─從此他履行本願的道上,將少去了第四──最後一層"個體
性造成的迂曲"。
○:大氣電離層;以太反射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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