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21.「愛,倫常原型」作為「共成客體」

「愛是共成客體」這是心靈華嚴之解門命題,而這命題,其實全等於Victor-Marie Hugo (1802~1885)小說“Les Misérables”中主人翁臨終前領悟的:

“To love another person is to see the face of God.”

“to see the face ”是即「客體」;“of God”是即「共」;“to see the face of God”是即「共成客體」。“to love another person”不是我執自戀,而是揚棄我執而與諸佛蒼生靈應共感,如此靈性起心,便是「真愛」。

「愛」(v.),是「讓自與他共成一(客)體」,如師徒父子共渡歲月成長;「愛」(n.),是「自他所共成的一(客)體之靈應共感」,如父母子女即使再丑再壞也能包容於一。「愛」是超個體的整合(因靈應共感而整合),而「欲」是個體性的,故知,「愛」與「欲」顯然無關。(「欲」(v.)是個體欲求其對立事物,「欲」(v.)是個體性的欲求。)例如子女「對恩海雙親之愛」,比「對美麗境界之欲」更超越美醜,比「對寵物聖事之欲」更超越善惡,所以,「個體性、對立性的欲」迥異「超個體性、整合性的愛」。所以,「愛」才能讓人喜樂施捨、自我犧牲。若不悟此愛諦,一昧洗腦宣稱:「愛是施捨,不是佔有;愛是犧牲,不是自得。」只是宗教在宰制人心罷了。「愛」是沒對立的,不是對立於所愛之人,而是整合了對方。當一心體會著這份愛、這整合體,這一心就指向了蒼生、萬有、神。所以說:「愛,是看著神的面容。」(“To love another person is to see the face of God.”)

「愛,倫常」(共成客體)是眾生心業相待而共成之客體(故知:戀物與自戀,並非真愛, p.s.1),眾生以之為價值中心,而使自心歸屬於諸「位格」(共同主體),乃至能超越物質我執;「愛,倫常」是終極價值,故能以之造就諸「位格神」(其典型,是密教中的「護法」)。

「世俗位格」之間所實踐出來的「愛,倫常」,本身即是「與人們心身相感應著的靈性原型」,是一種「蜷隱靈識」。「真愛」,是心身的真正食糧。(p.s.2)「愛」的純真專一,更是「樸拙健康的古人」之所以能終生保持「持命靈識」的重要原因。(p.s.3)

p.s.1:世俗心理治療師,常常讓人寵愛自己,寵那所謂「內在小孩」,陷入了「無明我執」。若要知道這是否偏離禪智,就想想:要是古禪師,會怎麽處理那人心之中普遍拖帶、嗷嗷哭鬧、爭取愛憐、執我無他的「內在小孩」。呈現之,讓他出來哭個夠,抱抱之、愛憐之、信任之、滿足之?這淪於養魔、養小鬼(「內在小孩」不過是內鬼,例如內疚所蘊生的被墮胎孩子,自溺自養這種小鬼,難怪心氣頹疲)。宗師禪人也可能自然(靈性起心)呈現它,但是,「性起正法」只是放開我執去觀照、照破、超度之,而不是去呈現更不是去抱抱。禪人,只能有一心,不能有分裂式濫情良心,不能人格分裂,不能有個自戀自憐自慰自溺的內在小孩。苦於身心失衡的人,不會因為寵寵自己就平衡—那只會更魔性。自古以來,大量未開悟者,自己無度地渴求愛,於是開宗立派,以種種名義,教人們要去愛,形成「討愛聯盟的自戀自慰共業」。最無奈的,就是「性起正法」被「討愛聯盟」所混淆,很多人以為佛法「對愛是外行」,以為「號稱愛,就能解答一切」。佛法卻說:唯物愛(異化而不悟唯心的愛)導向執取,是無常的魔念,是導向苦難的倒楣;專制愛(受潛在制約)即是執取,牽繫輪迴界,很沉重,帶著你沉淪。正法只說「靈性起心」;靈性起心,而生起宇宙共成之「愛」,這「真愛」才能帶著你飛。但,「真愛」不是愛自家人,而是無私無求地爲了眾生與恩人而自我超越、自我犧牲。為何宗師禪人反對「討愛」?就是因為:你向人討愛的當下,自心的真愛之井就被掩埋。活著,當一層層地掙脫了俗念制約而轉依於「靈性起心」,便於世俗界泯絕無寄,不需要依附在任何客體上(這是自溺於求愛的結果),也不須執著某個信念(這是自閉於求愛的業力)。

p.s.2:與「深刻美好之心」之間的靈應共感–愛,能療瘉「傷病之心」,使人忘掉所有消極負面的東西。沒必要強迫自己用「最好方法」–心法(就是禪修)–來療瘉一切傷病煩惱,因為,「禪修」往往比「戀愛」或「藝文創作」更難以強迫實施,所以,方便善巧地用愛來轉化煩惱也是好的。禪人在智慧成熟前,有時因為孤獨感而鄙視自己,覺得「孤獨感」是心病。若智慧成熟,便會知道:如果人受孤獨感的制約,總被導向妄識制約之假愛而自欺欺人,那就是病;如果人全沒感覺孤獨的能力,只能自閉自私自得自慰,那更是病;如果人不受孤獨的制約,認得真愛勇於真愛而不迷於妄識,那麼孤獨就反倒能讓他放下種種生活制約去尋伺真愛、擁抱靈心、親近善知識,那就不是病而是智慧本能。宗師禪人的孤独感曾經爆表,但为何说不是壞事?不是因为他的自信(自恋),而是因為事实:因为孤独感,所以一個佛學宗師能走出自我,能開敞心胸迎向未知的異教光源,與另一方蕴藏无限的灵心產生靈應共感而靈性起心,得到愛與真知。
找不到對象?不至於吧。先父的重要教導之一是:「愛的品質」很值得審慎求真,故要耐心尋伺能靈性共振者;「欲的條件」不值得誇大其效,故別接受制約而耽誤時機。若看周圍的人都不滿意,有兩個可能:1.周圍的人確實都靈心沉眠。(->那就不要。)2.成見遮蔽了時機。至於有滿意的卻無法親近,又有兩種可能:願力不足,或是假愛—所愛的只是慾的條件特佳而被大眾寵壞的競標品。若是前者,當加深自己對愛的覺悟與願力;若是後者,則只能繼續改善自己、擴大愛的純粹度(減低慾的條件制約)。

p.s.3:現在,在專制社會重壓下的人們,覺得自己「不會去愛人了」,有時還自以為是「修行進步了」,其實,是「持命靈識自滅,心身低迷,於是性愛冷淡」。持命靈識十足時,有愛、有熱情。熱愛生命,是心氣的自然展現;愛是活力,不是執著。看萬遍A片,只要控制別有參與感,絕不會夢遺;但,一旦投入自身幻想,就會產生片面性靈識感應,將部份「持命靈識」自滅於「大幻化法界」。
「片面性靈識感應」=沒有自覺地由持命靈能自行與愛倫常或大幻化等等靈界發生感召呼應的靈識感應,例如愛侶圓房而不自覺地從愛倫常位格法界感召了投胎者、自慰手淫而不自覺地使靈識漸熄漸死漸沉眠於大幻化法界。
男女的高潮夢(女人也有高潮夢,只是沒有「夢遺」故不記得),都是持命靈識減損後的結果—-持命靈識既然部份自殺了,身體便不再能保持那麼多的精華質。男女的陽痿、性冷淡,是「愛的持命靈識」的不足;早洩、易丟,就是「愛侶位格自然性愛機制」的殘廢。這些與各種心身僻寒症候群,都是天朝子民的通病,因為:「社會壓力」太大,「心靈主體性」太低,不容易認識真愛愛侶,於是沒有「能專一真愛」的物件,不能保持童真時原本十足的「持命靈識」。大部分女人不知道自己「易丟」(早洩),只因為過度「性冷淡」。汲取「蜷隱靈識」,就能充滿愛—熱愛生命。屆時,別說愛「異性」,連「貓狗」都能愛得很。愈是有愛,愈是能量滿滿,愈能解脫,愈不執著萬物,愈沒有自私習氣與性格陰影;愈是剛愎自用、不愛人,甚至懷恨異性、恐懼異性,就愈是陷溺我執、沉迷自我大幻化,就愈讓持命靈識自行消散於大幻化法界,愈不能解脫,愈會執著小事、過敏、強迫症,愈有恩仇陰影。「愛」,須要由「位格」來實現,所以須要有「愛侶」,但是,萬一「對方」不愛我呢?「對方」其實是自心所感應,「對方」不愛就是自心沒真正感應,趕緊換一個讓你能覺悟到「愛的感應」的人來愛吧。那買條寵物來愛可以嗎?那是自欺。—-那不會使你能奉獻生命、專一真愛,咱的持命靈識還沒那麼高。據說,古代成就者(Siddha),在蜷隱靈識覺醒後,甚至可以變化狗成為空行母。但是,咱不行,咱覺悟不到那麼高超平等的「愛的感應」。那愛別人家的孩子行嗎?行。愛別人的老婆(或老公)更行!但很多人聽了這,會馬上反彈說:沒興趣!撬牆角很累呢!凡是沒興趣的,其實是腦筋用太多,還沒聆聽愛就先聆聽「恐懼」了。「真愛」一旦發生,就沒有「佔有」的問題。(咱不說「就沒有佔有欲」,因為,一旦說死了,就又自欺了。)其實,最好是愛一個「不會讓自己失望的人」。不要故意去愛「不值得愛的人」,雖然若「能實現真愛」則愛誰都一樣可貴,一樣導致「持命靈識的保持甚至喚醒蜷隱靈識」,但未免也太蛋疼了。什麼是「不會讓自己失望的人」?德肋撒(Lingua Latīna: Teresia de Calcutta; E.: Teresa of Calcutta; 1910~1997)的愛,一輩子不失望。但注意:那不能是一種「自私自我自閉自慰的幻想」,否則必定導致「感應到大幻化法界」,變成「持命靈識自殺」。德肋撒可不是像一般信徒「意淫著愛耶穌」,因為「意淫的愛」其實不是「愛」(只是自私沉迷大幻化);她是切實地面對了耶穌,與耶穌互動,以「耶穌與自己共同分享著的互動關係」(位格->共同主體),來共成「愛倫常的暖陽」(共成客體)。耶穌就是她的病人們,病人們不會讓她的愛失落,「病人的痊癒」就是「那愛的光明綻放」。
咱擔心別人不接受「咱的愛」嗎?那只是腦子裡面的荒謬假像,腦子是不懂得愛的。去作,去體悟愛,就自然沒有這擔心。德肋撒修女愛的是病人耶穌們,學這修女的人有福了,能得到生涯的開心圓滿與心靈進化成長。沒有人會不接受你的愛,除非你的愛是帶有佔有慾的假愛,是「你不愛我,我就不甘心愛你」的生意。「愛」,是位格間的一體感應,是「計較」的破解;有人號稱自己有愛,卻常常要求「公平」,那是幼稚。

假的愛,來自「我執」,亦即我愛執著—對於「假我」與「假我所相對之境事」的執著。假的愛,不是宇宙所共成,故不能滋養心身,反倒是心靈的真正束縛。(p.s.)

p.s.: 人們難以想像自己活在這時代受到多大的束縛。從小到大,所謂的學習,多是在學習接受束縛–拘束心靈。直到認識了奇異的菩薩,才可能反省自己為何那麼受我執的拘束。菩薩的自在,不是因為縱情自我,相反的,是因為「我執」很淡,能體會別人甚至能分身於眾生。人們如何「釋放心靈束縛」?不是去自憐、學自私,不是心理學家所謂「學著愛自己」「別在乎別人」,而是佛陀說的「禪觀,放下我執」,放下對靈性起心的束縛。「我執」,是一些情結;學習去解開這些情結,就會發現我執減輕了。「我執減輕」不會流於犧牲自己,不是喪失自我保護能力;相反地,我執減輕後,就不再那麼受潛意識束縛去自殘自害,不再有身心症等等。一般人,愈是偽善、裝懂、假造,愈是在潛意識累積負面慣性,潛意識會在名實對比下記錄他實際的「惡」、「笨」、「假」。於是,感受到了潛意識的惡、笨、假,這人被逼更偽善自欺。於是,負面循環,就形成「情結」。「在乎別人」不是苦因,「在乎別人」背後的潛意識的自卑、內疚等等情結才是。佛陀教導禪觀靈修,讓人照破我執而得解脫。例如:現在連年老女人都還去整形,可見她們雖老卻還不成熟知道自己渴望的是靈魂歸宿而非好色人們的仰慕。如果她們在禪觀中明白自心,就不再被我執情結所束縛而輪迴造業。可見:人,唯一要學的是無我(放下「我執」而發現真心),一旦真實體會到「無我是可學的」「無我竟是解脫」,靈格就長大了。
一個自戀或刻意「學自戀」的靈魂,是脆弱、執著、向下的。為何要「我執」?為何要愛這個妄識制約下幻化的「我」?一般心理治療師教導病人「愛自己」,他們哪懂得真愛?那不是愛,是我執、自戀。一個不自戀的人,才可能走上靈性修行,體會真愛。因為,修行,就是想改善自我,而不是迷戀自我。「自戀」是「發菩提心」的天敵。可惜,心理諮商師不要你修行,只要你暫時舒坦,故說「要愛自己」。這就像是要你繼續自慰,最後陽虛會死。愈是不懂真愛的人,愈是覺得「自戀」很理。古來的聖人,耶穌等等,都是犧牲自己,難道都錯了?耶穌讓自己被凌遲至死,哪來自戀?那才是真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