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度難脫意識形態;唯「道」才能彰顯良知、安頓人心

社會最大的墮落,不是壞人變多;而是連善惡都開始不敢分辨。
最近看到一則令人心寒的新聞。一名遭殺害少年的父母表示,兩名涉案少年及家屬至今從未道歉。其中主使的少女甚至在社群媒體發文:「我未成年,法律會保護我。」令人震驚的是,父母回憶,法官竟在庭上問他們:
「有沒有機會讓他們以後孝順你們?」
這一句話,相信會讓任何有同理心的人傻眼。
孩子已經被殺害了,竟然還要被考驗度量與愛心:「能不能讓殺害自己孩子的人,以後來孝順自己?」

當今政治意識提供了法庭許多充滿善意的口號:「不要仇恨」、「不要貼標籤」、「給人第二次機會」。保護「迷途的施害者」,若忘了「受害的羔羊」,就會變成對受害者的譴責。
令人難過的是,這對父母還必須向法院提出孩子的成長紀錄、家庭生活、精神科診斷、心理諮商等資料,只為了證明一件任何有良知的人都知道的事:「我們真的很痛苦。」失去孩子,難道還不足以證明痛苦嗎?

近年來,我們的司法充滿了許多動人的名詞:人權、少年保護、修復式司法、教化、反污名……
這些理念,本來都很好。但是,一旦理念變成意識形態,就開始失去「道」。

於是,制度不再追求「道法自然」,而開始追求「政治正確」。於是,我們看到一種奇怪的現象:
加害人的隱私,需要被保護。
加害人的未來,需要被保護。
可是,
被害人的生命呢?被害者家屬的恐懼呢?(新聞中提到,加害人可以透過卷證掌握被害人家庭的住址,被害父親因此擔心對方出獄後前來報復,甚至已做好準備,讓妻子和女兒先離開,自己留下來承受一切。)

我們這個時代最大的危機,不是法律,而是人心。
政治正確最大的危險,不是它主張錯誤,而是它會慢慢取代人的良知。久而久之,人不再依天理判斷,而是依照「現在社會流行什麼」來判斷。
原本應該是:先問善惡,再談寬恕。
如今卻變成:先談寬恕,善惡反而不能講得太清楚。
原本應該是:先建立因果,再談慈悲。
如今卻變成:慈悲取消了因果。

然而,真正的慈悲,從來不是縱容;真正的教化,也不是逃避責任。佛法講慈悲,但從未否定因果。老子講道法自然,也不是叫人取消是非。
真正的「自然」,不是鄉愿,不是和稀泥,更不是把黑白混成灰色,而是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各安其位,各得其所。
因果,本來就是天地運行最自然的秩序。
身為「辯證正念」(DMMM) 的修習者,看到這則新聞,阿張不是責怪司法,因為司法只是社會文化的一面鏡子。真正需要反省的,是我們每一個人的心。我們是否也曾因自己的政治立場,而只同情某一群人?我們是否也曾因某種理念,而忽略另一群人的痛苦?我們是否也曾經,把一個活生生的人,看成一個概念、一個標籤,而不是一條生命?

DMMM 提醒阿張:

真正的修行,不是不斷控制意識(選邊站),而是不斷照見自己的執著。如果今天,我們反對的是「政治意識形態綁架司法」,那麼,也不能讓憤怒綁架自己的心。但是,沒有執著,不代表沒有是非;放下我執,更不代表放下天理。真正的不造作,不是把善惡抹平;而是心不被立場所役,卻仍能如實地看見「因果」、行於「道」(天理;良知)。

一個社會真正的文明,不是人人都學會原諒,而是人人都仍然敬畏天理、良知。古來聖賢所教導、傳承下來的「道」,確實難以成為世俗大眾一致的思言行;天理良知是人心不再造作之後,才能自然浮現。政治可以創造意識形態,法律可以制定制度;唯有「道」,才能長久地安頓人心。
當政治正確開始取代天理,當理念開始凌駕於因果,再精緻的制度,也終將失去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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